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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祝中華民國『106年行憲紀念日暨八百壯士護憲維權300天活動』新聞稿106.12.17
2017/12/17  
慶祝中華民國『106年行憲紀念日暨八百壯士護憲維權300天活動』新聞稿106.12.17

遵守法律體制、不得違憲亂改
堅持不溯既往、維護應有尊嚴

民國34年(1945年)國民政府邀集各政黨、政團及社會賢達人士一起參與政治協商會議。由於國共意見紛歧,中國共產黨與民主同盟宣布退出制憲工作。因此《中華民國憲法》就由中國國民黨與中國民主社會黨、中國青年黨合力召開制憲國民大會,於民國35年(1946年)12月25日通過中華民國憲法,民國36年(1947年)1月1日公布,同年12月25日實施,此為今日「行憲紀念日」的由來。

當時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在制憲國民大會代表通過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一讀時發表廣播講話:『民國36年是我們中華民國和全體人民統一獨立平等自由新生機運肇始的一天。憲法特點,確認了全國國民的各種自由權利,在國家統一與自由下孕育誕生。憲法的實施,雖是建設新中國目標的初步,但對中國三千年來專制政體和封建社會是一個劃時代的進步,願全國共同一致努力前進』。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揭櫫憲法的基本精神宗旨即在保證個人的尊嚴、自由和權利;憲法第十五條更明文規定個人財產權應予保障,現行軍人退除給與為法律明訂的財產,如同各種法律及契約皆在保障各種各項的財產,惟年來執政當局藉『財政困窘、基金破產』理由遂行年金改革,企圖以改革之名,減損軍公教個人法定之財產,而誑言宣稱是根據民意多數的支持?我們要質問的是:每個人的財產權與民意有什麼關係?多數人的民意,就可以剝奪少數人的財產嗎?

經查相關數據顯示『政府財務困窘皆係借口假議題』,執政黨運用政治玩弄分裂欺騙,對年金改革思維,根本無視憲政、法律體制精神與合理性的存在,搞得全民積怨日增,街頭抗爭層出不窮,其效應已造成軍公教族群流傳一句順口溜:『一不做(事)、二不(退)休、三沒績效』,這種消極態度正是「破窗效應」的擴散?長此以往,國家競爭力逐漸衰退,國防安全瀕臨崩潰,對台灣衝擊影響將難以估計。

以往蔡英文譴責馬政府『逼人民上街頭是最大暴力』,八百壯士在立法院大門口埋鍋造飯近10個月,亦未見執政者有任何善意回應,這種昨是今非髮夾彎的標準,以及不停打臉處理政事政策方式,已是屢見不鮮。值此行憲紀念日到來,八百壯士特藉106年12月17日(星期日)13~19時,統一規劃於台北中山南路、濟南路、青島東路及凱道等區域,邀請全國軍公教警消勞一起擴大舉辦慶祝中華民國『106年行憲紀念日暨八百壯士護憲維權300天活動』,目的在昭告國人誓死維護憲法體制,八百壯士已於街頭埋鍋造飯300天了,軍人有決心與毅力誓死「護憲維權」,並提前慶祝行憲紀念日。

八百壯士在台北舉辦的『護憲維權』活動,活動期間除恭請退將貴賓長官蒞臨表達支持外,並召開記者會向國人宣誓『軍公教警消勞團結一條心,國家基石不容分化污衊』的決心,以及軍人所秉持『撼山易、撼黃埔軍魂難』之傳承精神,堅持到底絕不退縮的理念。整體活動包含遊行向行政院、總統府遊行抗議、同時規劃了『眾志成城、繼續奮鬥』(入會申請);『重拾戰鬥技能』(障礙超越裝備講解、示範)等,嚴正表達軍公教警消勞已經做好對政府年來偏差的價值觀、不公不義的政策作為,全面作戰的準備。

八百壯士也藉由慶祝「行憲紀念日」蒞臨,嚴正要求政府應正視軍人主張:『遵守法律體制、不得違憲亂改;堅持不溯既往、維護軍人尊嚴』的訴求;並呼籲政府恪遵民主法治國家的精神,其核心概念就是「依法而治」(rule of law),是一種權力分立,依法運作國家權力的模式,任何改革,都不能違憲。同時執政黨應徹底放棄「衝突在社會、解決在立院」的思維,因國家充滿似是而非的民粹言論,進而做為政府欺詐的政治策略模式時,那將是喪失國人對政府的信任與依賴,逐步導向自我毀滅的伊始。

歡迎全國軍、公、教、警、消、勞及所有支持「八百壯士」的團體及個人,加入我們的行動,共同嚴正地發出抗議與怒吼,讓政府清楚明確地瞭解民意的所在。

八百壯士 指揮官 吳其樑
八百壯士 副指揮官兼發言人 吳斯懷
八百壯士 文宣組組長 葉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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