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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壯士評析『軍人退撫新制變革之二』107.1.26
2018/1/26  
八百壯士評析『軍人退撫新制變革之二』107.1.26

我國84年7月1日起施行『儲金制(funded)』,軍職於86年1月1日加入,之前皆稱為『恩給制』,簡單的說:『無須繳費,國家對退伍軍人退除給與承擔完全的責任』。制度變革後退役人員稱為『跨新舊制』或『純新制』,雖然發放退休俸、退伍金單位不同,但在法制上必須完成一定勞務年限(齡)後,才能依法取得退除給付的要件,支領『延遲給付的薪資』。

近年來國內常有爭論『退休金(pension)』是否為『年金(annuity)』?法制解析『退休金』不是『年金』,因為退休金不是社會福利。事實上論點僅對了一半,『退休金』的確不是『年金』;但『年金』也不是『社會福利』,『年金』亦屬是一項安排,從退休支付到死亡的定期給付。

軍人『退除給與』是當事人躬忠體國辛辛苦苦工作了一輩子,到退休時才能領到的法定給付。如今政府將付出青春和勞動力才獲得的工作所得,和社會新鮮人的所得相比較,不斷地丟泥巴、污名化為「不公義年金,一定要改」,破壞世代和諧,蠻橫剝削不僅作為不當,更是有失政府誠信,令退伍軍人無法茍同。

延續檢討『軍人退撫新制草案』變革規劃不當,第二項『轉嫁彌補基金缺口』問題:
◎改革謊言:軍人以改『制度』為主,不以『財務』為考量。
◎事實真相:將精簡及募兵政策失當,畫靶射箭轉嫁由退伍軍人口袋掏錢去彌補基金缺口,減輕規避政府財政負荷。
◎評析說明:

★民主法治的國家,政府皆應遵守『信賴保護與不溯既往』的原則,乃因「國家」有其一體性,依選舉成為繼任者,就要一肩承擔所有的責任,這是「民主」與「革命」取得政權者(或獨裁專制者)不同之所在。「年金」將破產,與「國家」 將破產是兩回事。「年金」將破產,是歷任執政者消極不作為所致,繼任者如不想承擔,當初就不應該「參選」成為總統。

★國軍自86年起推動精實案,軍職人數從46萬減到21.5萬人,軍隊裁員及基金經營績效不彰,造成退撫基金缺口達149億元、軍人保險基金411億餘元計560億。另依精算報告預估,在提撥費率維持現行12%不變,政府不採取專案補足措施,軍職人員基金將於109年用罄,此為政府應負的法定責任,非退伍軍人應該承擔的。

★強調軍人退撫制度單獨處理,基於『促進招募、穩定現役、安撫退員』之目的,參考美軍來設計全新的軍人退伍俸給制度,期使軍人退撫基金永續運作。然實際作為上卻反其道而行,按退撫新制規劃內涵已朝向所得重分配,只問多少而忽略歷史沿革背景因素?著眼於財務精算,輕忽執政應承接的責任?罔顧憲政法律穩定,畫靶射箭徒增制度紊亂?將精簡及募兵政策失當,全部轉嫁由退伍軍人口袋掏錢,都是制度變革不合法制的作為。

★目前每年退除給付,概以退輔會1000億退撫預算為框架(舊制650億、優存250億、基金100億),制度變革為50%+2.5%後,財務缺口不足彌補措施,除以提高現職提撥率至18%,增加繳費預估每年可注入約60億金額;餘則從刪減退役軍人給付去填補;另年改會稱軍人退撫改革可使基金維持30年,惟22歲初任軍官到52歲退伍要領退休俸時,仍面臨基金破產無錢可領窘境;若變革方案內涵不作更迭,即使5年檢討一次恐亦不具效用,反而對軍心士氣與國安帶來相當的衝擊,除衍生仇視對立,並未解決實質問題。

八 百 壯 士 指 揮 官 吳其樑
八 百壯士副指揮官兼發言人 吳斯懷
八 百 壯 士文宣組組 長 葉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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