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經過本會宗旨暨章程組織體系暨現況入會程序暨權利與義務組織與職權暨經費來源
本會功能及展望各縣市退伍軍人協會海外退伍軍人協會世界退伍軍人總聯盟正式會員國VAROC活動花絮

八百壯士嚴正抗議『軍人仍維中校以下發給教補費』政策反覆
2017/7/20  
依106年7月19日新聞報載:退伍軍人子女教育補助發給,退輔會與國防部日前爭取皆可續領,行政院長林全原指示跨部會協商。惟今日行政院告知仍本「照顧弱勢」及「對國家有重大犧牲貢獻」的精神,決定軍人維持中校以下退伍者才可請領子女教育補助。

八百壯士嚴正抗議這個政府掌握政權執政一年多以還,看不出有任何興利除弊政績,只是一味地要民眾勒緊褲帶,擁權自重,罔顧民眾生活實需,八百壯士前業已聲明立法院預算中心明確公布102~104年度教補費(如附件一)申請人次平均7萬餘人,每年總金額約10億餘元。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一直睜眼瞎說,退休軍公教教育補助從106年8月1日起,公教修正為月退金在新台幣2萬5000元以下、軍人為中校以下退伍者可請領,發放人數將由目前約4萬人縮減為1.7萬人;年需總經費則由目前約17.58億元縮減為6.62億元,估計可節省近11億元。不僅人數不對,每年預估節約金額亦誇張不實,令人看不到政府誠信何在?

行政院經國防部、退輔會力爭後,其思考的理則,仍秉「照顧弱勢」及「對國家有重大犧牲貢獻」的精神,維持中校以下退伍者才可請領子女教育補助。這種官僚思維簡直令人啼笑皆非,既然說軍人照顧對象,是「對國家有重大犧牲貢獻」者,難道『上校以上都對國家沒有有重大犧牲貢獻」嗎?這是甚麼決策邏輯?

八百壯士站在維護軍人袍澤的立場,要嚴正抗議告知:軍人在國家招募時,簡章合約(如附件二)即已明訂『軍人服役期間應享有的待遇權益,包括水電、生育、教補、喪葬等補助』;況且『軍人雖退伍,未除役前依法須服第一、第二、第三預備役,一旦國家動員即需立即返營作戰』,這是國家法令制度給百姓的誠諾,與軍人早退、晚退,並無絕對必然關係;軍人晚婚、離退是受任務、環境與制度影響使然,故政府更應體恤妥善予以照顧。

惟今天政府執事者罔顧國家制度誠信,斤斤計較於蠅頭小利,無視整體實質精神所在,如此莽撞無章的政策作為,又能替國家換取多少好處呢?反而只會使全民感到寒心,當一個軍人躬忠體國20、30年後,政府對其棄之如敝屣,未來還能指望青年人報�雁x旅嗎?服役期間努力奮發,捨棄家庭倫常、親情照顧,及至退後告知你(妳)上校以上是必須列入『排富階級』?還污辱一句,因你(妳)非「對國家有重大犧牲貢獻」者,所以不得申領。

若國家如此不斷地罔顧誠信,平時不懂體恤照顧軍人,不讓軍人有尊嚴地站著,一旦戰事來臨,軍人就不會為國家有尊嚴地倒下;執政者於施政作為時能不慎思明辨乎?

八百壯士指揮官 吳其樑 106.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