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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壯士對軍人退撫『堅持不溯既往、反對兩套法制規劃』
2017/7/25  
八百壯士對軍人退撫『堅持不溯既往、反對兩套法制規劃』

依106年7月24日媒體報導:關於軍人年金改革方向,據聞政府高層傾向將現役軍人和退役軍人分兩套年改方案處理。主因顧及未來募兵誘因,現役軍人將採全新設計的「新新制」,內容並參酌美軍退撫制度,經試算有部分軍官未來的月退俸還比現行制度高。

至於退役軍人方案,則以現行制度進行修正,其中「純新制」和「純舊制」校級軍官可望維持目前水準,僅針對「跨新舊制」的高階軍士官和將官的月退所得予以下修;現行支領月退俸人數為12萬4千人,其中新舊制人數約5萬7千人,此種方式認為對退伍軍人受影響人數相對降低。

查軍人退撫制度係依循民國48年8月7日制定「陸海空軍軍官服役條例」及民國42年11月3日「陸海空軍軍人保險條例」實施,期間歷經多次修正,從軍人入營服役至退伍歸鄉,對軍人服役年限(齡)、退伍及支領退除給與等均有明文法律規範;復以軍人退撫權益皆以年資、功績、傷殘等予以設計,軍人因入營時間、任官服役不同,當法規新修訂後,退伍時必然產生跨制度計算問題,惟以往皆以有利於當事人權益為優先考慮。

軍人服役條例從民國48年8月7日制定迄今已多次更迭,制度的變革的重點悉以「改革制度要新優於舊」之理念為基礎,未聞區分『純舊、純新、新舊、新新』說辭,且現役軍人和退役軍人採兩套體制設計,將「現役」仿襲「美制」、「退役」維持「台制」,這種政策修訂混亂的邏輯思維,如何能尋求法理脈絡一致?公平合理呢?即使軍人也要採政治手段分割嗎?

基於國防安全、兵員招募及財政能力考量,將「現役軍人」加給及待遇提升,站在八百壯士暨退休軍人袍澤的立場,均樂觀其成,不會反對,惟方向、作法上應以『軍人待遇條例』或相關法規去做適當修增,以提高其福利與尊嚴,而非本末倒置在『軍人服役條例』上下其手,劃分區隔,使法律制度變得混亂無章、軍制破壞殆盡,導致衍生嚴重後遺。

八百壯士要嚴正提醒,自退撫法案改革以還,政府已將公教與軍人切割,姑不論作法及著眼為何?若再將軍人退撫改革方向,閉門造車,一味朝『現、退役軍人年改分開處理』,即參酌美軍制度設計全新的俸給制度,僅適用於現役軍人;已退軍人的年改方案,仍以現行制度的框架略作修正;而委由國防部、退輔會分別負責現、退役說明,換言之,主管法規的國防部將不會再找退伍軍人團體溝通,此種欲蓋彌彰作法,在彼此缺乏信任現況下,恐無助於法案制定,以及取得現、退役軍人普遍認同,未來只會導致陳抗事件日增,難以撫平。

八百壯士基於捍衛退休袍澤權益,一貫主張與要求政府應確遵「不溯既往、信賴保護」原則,去制定合情、合理、合義的軍人退撫制度,方能取得成功公算,非表面口頭強調軍人特殊須分割處理,轉頭又在現、退役軍人身上玩弄政治花樣,採取兩套法制規劃的策略?是利是弊?執事者能不戒慎深思嗎!?

八百壯士指揮官 吳其樑 106.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