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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壯士對『退役軍人砍18趴、改發留守金』看法
2017/8/28  
2017年8月月28日中國時報報載:國防部正著手規劃軍人年金改革方案,考量退役軍人取消18%的損失,將發放「戰備留守補償金」與「在職補償金」做為彌補,並由政府編列預算分年撥放政策。

八百壯士要嚴正聲明18%優存與研擬尚未成案的「戰備留守補償金」、「在職補償金」措施,根本風牛馬不相及,不能劃上等號,媒體傳遞的訊息易再次造成國人對軍人退撫制度改革的誤解。

年來八百壯士站在捍衛退伍軍人權益立場,再三聲明強調『憲法保障軍人退伍後的權益,軍人18%皆有法源依據』;退伍軍人依法領取的是『延遲給付的退除給與,包含月退休俸+18%優存利息』,那是政府法定勞務支出,是「法定給付請求權」(statutory entitlement)的一種,不是『年金』或『社會保險金』,若無視法律妄言取消廢止即涉違憲,合先敘明。

其次,年改會於去年(105)第6次會議,咸認軍人因職業特殊性,退撫制度應單獨處理。軍人特殊性主因在於二十四小時值勤,沒有領加班費,戰時隨時準備為國捐軀,與其他職業都不同,同時受到限年限齡強迫退伍是制度使然,故軍系袍澤一再反映認為配合退撫制度改革,政府理應將『軍人超時服勤加班』部分列入考量,以臻公允。

如今政府願意從善如流,將『軍人超時服勤加班』部分檢討規劃發放「戰備留守補償金」與「在職補償金」等,就八百壯士立場樂觀其成,惟政策規劃單位應予澄清說明與18%優存無關,不宜混為一談,徒增社會群眾及軍公教退休人員間之嫌隙與怨懟。

媒體闡述此一措施,是基於彌補18%損失、安撫退伍軍人內心不平,理解有誤,我們要重申退伍軍人不是特定名詞,是永遠持續的進行式,每個月都有退伍軍人,也有新的現役軍人投入,換言之,今天的現役軍人、就是明天的退伍軍人,體制上永遠在循環,根本無法切割處理!

軍人退撫制度改革重點關鍵不在現、退役角色上,而是軍人是否真的對國家具有『三信心』、有尊嚴、有認同感,才是實質的問題所在。政府一再以政治心態衡量制定決策,對外放話將軍人也要區分為現役、退役不同理則,老實講,策略上就已犯了嚴重的錯誤,原因是現役遲早也要退役,無『誠』的對待,如何『挽留軍心』或者『鞏固軍心』?還是掌權者僅著眼於自己任期內安穩無虞就好,國家整體的好壞,卸任就由他人去面對承擔嗎?

八百壯士指揮官 吳其樑 106.8.28